【第三期】未佩戴安全头盔曝光来啦!快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民生   2024-11-12 18:05   山东  

“忘了,没戴!

“嫌麻烦,没戴!

“发型会乱,没戴!

“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没戴!

......

"电子警察"不会听到你的这些理由

通过人脸识别24小时自动抓拍


现对部分城区路口

佩戴安全头盔者

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刘*

身份证号:3707241991******63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2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贺*

身份证号:3707241987******76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3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王*红

  身份证号:3707241972******40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4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孙*

身份证号:3707241989*****57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5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郭*美
身份证号:3707241979******87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6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刘*军

身份证号:3707241981******18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7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张*武

身份证号:3707241973******79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8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巨*翠
身份证号:3707241981******86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09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陈*

身份证号:3707241974******40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10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王*程

 身份证号:3707242004******11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11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王*文

身份证号:3707241982******67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12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杨*
身份证号:3707241988******85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13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徐*丹

身份证号:3707241993*******86

违法地点:城区路口

以上交通违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自今日起十五日内到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龙泉路5099号)接受处理。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不戴头盔的驾乘违法人员将处20元罚款处罚,逾期未处理将被依法处罚并记录个人征信。

未戴头盔 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头盔 仅头皮擦伤

未佩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汽车驾乘人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戴了头盔 安全不亏

临朐公安交警提醒您

少一份心存侥幸

多一份遵守交规

勿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来源:临朐公安交警

一审:赵兴青  二审: 王鹏  三审: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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