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并参加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联系电话:0431-85550119
邮 箱:jlxfjdz@163.com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教务科
排版校对|李雨诺
审 核 人 |黄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