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
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
增加考试车辆通过初检验收的通告
为了满足群众考试需求,经支队研究同意,同意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增加2辆B2类考试车,现已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河池市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新增的考试车辆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考场基本情况
考场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
合同名称: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购买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服务合同
建设性质:社会化考场(增加考试车辆)
经营公司:河池市顺意驾考有限公司
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刚
考场地点:河池市南环路371号往北200米处
二、验收情况
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增加的考试车辆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音视频监控等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如有发现公安民警辅警及子女、配偶违规开办、参与或者以参股、投资等形式变相参与该机构经营的,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下一步,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申请对金城江区顺意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技能考场增加的考试车辆进行符合性验收。
特此公告。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 9月4日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 妮
初审|黄成克
二审|张雪艳
终审|白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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