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最新生育
支持措施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真
金
白
银
为进一步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近日,高台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小编精选了十条高含“金”量的措施,快来分享给家人朋友吧!
1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拥有高台户籍的产妇在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生育补贴。
2
经县级专家评估需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分娩的高台户籍高危孕产妇可享受同等政策。
3
对育有0-3岁幼儿的高台户籍常住家庭,在高台县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可享受每生每月200元的入托补贴政策。
4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5
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6
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7
2025年至少建成1家公办托育机构。对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并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按照设立100个及以上、50-99个、20-49个的托育规模,正常运行半年以上,政府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8
对严格执行普惠收费标准且备案成功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托班、社区嵌入式托班,按实际入托的0-3岁婴幼儿数每人每年发放运营补贴1000元。
9
积极构建育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10
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政策和托育服务行业纾困扶持政策,实行托育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限时办结制度,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来源 | 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点个“分享”↓↓
转发!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