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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停车 文明出行
倡议书
文明交通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更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更好地展示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整体形象,张家口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位停放,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二、坚决杜绝“多排停车、斜向停车、垂直停车、快车道停车、道路中央停车、十字路口50米内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公交车站停车、客运场站周边停车”等乱象陋习,用文明有序扮靓城市风景。
三、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四、临时停车上下人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并做到快上快下。不得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
五、沿街企业、单位、商户要自觉引导员工、顾客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不得私自占用机动车位,不得在机动车泊位上摆放锥桶、非机动车及其他物品。
车畅于路,人悦于行。让我们携手努力,共治共享,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6日
任性停靠不可取
违停致堵危害多
不要为了一时方便
“违停”的危害
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延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宝贵时间,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造成行人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频繁发生,交通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乱停乱放行为使得城区秩序较为混乱,使城市品位和形象大打折扣,影响了群众出行质量的提高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
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出行造成了不便,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利于交管工作的开展。
规范停车
让文明“归位”
停车遵循“八字”标准
入位
01
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必须在规定停车点、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
02
车头须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停车的道路上机动车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齐头
03
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按时
04
在限时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间及时驶离。
道路连着你我他
安全畅通靠大家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