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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张家口公安交警不断加大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近期查获的农村“双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注意出行安全。
案例一
11月1日17时许,张家口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239国道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4日16时许,张家口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457县道58公里2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11月8日9时许,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京银线119公里10米处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11月17日14时许,张家口阳原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城镇昌盛东街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五
11月17日17时许,张家口怀安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郭家房村附近道路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六
11月18日9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万全大队民警在京银线国道208KM+700M处巡逻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轿车。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客8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七
11月19日17时许,张家口张北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023乡道26公里3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中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31人,超员12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八
11月19日17时许,张家口张北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023乡道26公里100米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中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14人,实际载客21人,超员7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张家口公安交警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