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车窗抛物,争做文明“驶”者,张家口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政务   2024-11-13 17:3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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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车窗抛物 安全文明出行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路上您是否见过驾驶人或乘客将垃圾随手扔向车窗外?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安全隐患。拒绝车窗抛物,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自觉摒弃不良陋习,维护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此,张家口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拒绝车窗抛物 安全文明出行”的倡议:

一、争做“拒绝车窗抛物”宣传者

车窗抛物,脏了城市,丢了文明。请尊重他人,爱护环境,珍惜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主动告知、劝导督促身边的亲戚、朋友及同事做到文明乘车,劝阻、制止车窗抛物,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二、争做“拒绝车窗抛物”践行者

在驾乘机动车过程中不要向车窗外随意丢弃、抛洒垃圾,要自觉使用车内的垃圾袋,车载便携式生活垃圾桶或收集容器,保持车内外整洁。同时,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自觉将垃圾投入垃圾桶,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争做“拒绝车窗抛物”监督者

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在生活和驾乘中发现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主动制止,勇于说“不”,劝导、引导广大市民改掉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

四、争做“拒绝车窗抛物”守法者

驾驶机动车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拒绝车窗抛物”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创建文明交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3日





车外抛洒物品

扔掉的不仅仅是垃圾

更是文明素质

车窗抛物到底有多危险

一起来看看



车窗抛物实验


前面车子突然扔出矿泉水瓶等硬质垃圾时,极有可能因风速和加速度等原因直接撞击后车,如砸到后车挡风玻璃,这时这些垃圾就可能变成一个个“炸弹”。

后车发现前车抛物时,后车驾驶人会受惊或为躲避垃圾紧急换道从而发生道路事故。

如果是类似垃圾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则随着风速会飘起来,瞬间阻挡后车视线,导致追尾或刮擦事故的发生。



车窗抛物的危害


01

分散驾驶人注意力


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往车外弹烟灰、吐痰或是抛出易拉罐等小动作极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容易触碰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从而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

02

干扰其他车辆


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必须保持着高度集中的精神状态才能安全驾驶,若前方车辆投掷物体,后方驾驶人则会下意识地躲避这个物体,极有可能导致车祸的发生。

03

乱扔烟头有引燃隐患


烟头抛出窗外,一旦遇到可燃物,很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驾驶人抽烟容易分心驾驶,且一旦烟灰掉在身上或车内,驾驶人忙于清理,极易引发事故。

04

增加道路环卫负担与隐患


道路上车流量大,在道路上随意车窗抛物会增加养护工人工作量,也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



养成驾车好习惯


在乘车与驾车过程中,应当准备好备用垃圾袋,及时将饮用食品后剩余的垃圾装入垃圾袋中,而不是抛出车窗外。

 驾车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但能降低追尾的风险,也能降低被车窗抛物砸中的风险。


车窗抛物不可取

交通文明不能“丢”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构建畅通和谐、文明有序

的道路交通环境

张家口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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