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
三、具体人员条件
1.年龄在20-35周岁;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法学类相关专业,非法学类专业人员,若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报考;
4.视力(含矫正)、听力良好,无口吃,无重听;
5.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书写记录和录入水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将个人简历、本人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464682280@qq.com。
2.现场报名
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个人简历、本人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6号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1楼1104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笔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较少,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2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由基础工资、院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构成,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待遇(工作餐、出差补助、工会福利等)参照本院同类工作人员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联系人:喻伟
联系电话:15183535567
官网链接:
https://www.yarsks.com.cn/mobile/newsDetail/1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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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