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中敖中学2024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文摘   2024-06-21 09:34   重庆  

大足区中敖中学

2024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和《重庆市大足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辖区内适龄儿童依法入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中敖中学招生范围内所有小学六年级适龄少年儿童;随迁子女。

三、招生范围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和《大足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中敖中学招生范围为:

中敖镇、高坪镇

四、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初中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必须提供区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登录渝快办进行实名办理,否则无法办理缓学。然后到辖区学校领取《大足区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到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所在街道盖章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

学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我校就近免试入学。

(三)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

学校“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中敖中学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的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根据区教委统一安排,我校集中报名时间为18号下午。

(二)线下报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对因家长不会操作网上报名流程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会按照大足区教委招生政策进行线下协助报名入学登记。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1.线下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21日8:30-17:30。

2.线下报名地点:中敖中学教务处(盘龙楼四楼402室)。

3.报名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凡符合中敖中学义务教育辖区内的“三对口”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到我校登记,并带上智能手机,经过资格审核后,协助其线上报名。

(2)须带材料:

①三对口入学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主页、户主页、增减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

2.办理人的身份证。

②随迁子女入学

1.户口簿(主页、户主页 、增减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明(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3.用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三)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2024年5月17日至5月31日,属于中敖中学义务教育责任区域内的学生家长,按下图流程进行子女信息维护。

第二阶段: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中敖中学的入学报名。同时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报名的学生到中敖中学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进行线下报名(请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户口主页、户主页、学生户口页、户口增减页、学生父亲或母亲户口页)。

第三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中敖中学进行网上审核录取工作。

第四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中敖中学录取结果并完成入学确认。

第五阶段:2024年7月20日前,中敖中学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线下报名的学生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按通知要求入学。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说明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六、报到注册

2024年8月30日学生带上电子入学通知书到中敖中学报到注册。

 七、特殊情况说明

1.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日起户籍就一直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头,且父母需在均无房的情况下,需到市民中心开具父亲和母亲均无房的证明,上传渝快办。

2.如果房产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夫妻不一致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传渝快办。

   备注: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请及时主动联系学校,确保按时入学。同时请全体家长关注中敖中学公众号,未尽事宜,学校将在公众号通知。(报名咨询电话:15909392826文老师)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

2024年6月20日



文字丨教务处

排版丨龙   海

初审丨胡颖林

复审丨杨国英

终审丨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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