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化粪池渗漏加固项目竞采公告,采用最低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内容
二、竞采条件
本竞采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教委上级专项资金。现进行公开竞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竞采申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化粪池渗漏加固项目
2.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关圣四组
3.竞采范围:详见竞采限价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商家所购材料须符合学校要求)
6.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7.竞采控制价:64560元。
四、竞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安装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采方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并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在平台上自行下载竞采文件,并报价且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三)线下竞采报名时间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 供应商线下报价时需提交每页盖章后的文档一份。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询价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并核实所有佐证资料的真实性,经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提交:是
文件提交说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纸质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竞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纸质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及竞采保证金。
(六)竞采保证金缴纳、退还及违约
竞采保证金为5000元,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若供应商中选后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竞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列入第1、第2、第3中选供应商的竞采保证金;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第1、第2、第3中选供应商的竞采保证金。
(七)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30分,供应商无需参与线下评审,评审结果请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结果。
本项目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参与线下评审。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商务条款
(一)工期:1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1.工程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采报价范围:
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采报价函中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依据:
(1)各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2018年《重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疫情防控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若在评审时未发现,成交后按报价总价跟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原则对综合单价进行修正。
(3)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费:
(4.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文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4.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4.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5)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请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人工费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7)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8)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要求执行。
(9)规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三)付款方式
1.进度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根据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二年内支付全部工程款。如财政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
2.各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项目款收取的风险,其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处理。
七、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商家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商家。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商家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时间进行现场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工程预算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单;
3.工期保证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4.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5000元。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商家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商家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3016508
九、附件:
附件2:大足区中敖中学化粪池渗漏加固项目参考合同、质量保证书等.docx
文字丨曾长建
初审丨李美阳
复审丨杨国英
终审丨师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