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局治安大队、普吉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某小区查获一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男子,经后续调查该男子名唤杨某,因从朋友那里得知玉溪江川烟花爆竹便宜,为谋取非法利益便借用朋友的越野车到江川购买28件烟花爆竹,运至某小区进行售卖。
后被民警查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杨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非法运输贩卖的烟花爆竹28箱。
五华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朋友圈、微信群聊售卖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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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治安大队
编辑:张雯琪
责编:满 蕾 邢皓然
审核:彭 丹
终审:周 蔚 张晓东
发布: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