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提升喀什地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和专业水平,2024年11月6日,喀什检察分院举办“第二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分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南同志主持会议。喀什两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分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同志围绕“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方面做了讲话,并对开展好此次培训班提出了三点要求:
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聚焦培训重点,提升业务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个人知识空白和能力弱项,主动“查漏补缺”,不断更新检察监督工作理念、完善法律知识体系。同时结合喀什检察工作实际,学人所长、补己所短,打破自身思维定势、摆脱路径依赖,扫除和打通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上的盲点、难点和堵点,切实将所学所思所获运用到检察监督工作中。
把握培训要求,强化办案质效
要精准掌握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各自办案重点。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此次培训邀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各条线的专家能手和业务骨干现场授课,综合运用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现场教学、互动研讨等形式,促进培训内容转化为实战能力。会上,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黄念普同志介绍本次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并宣读培训管理规定。
下一步,喀什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秉持“学以致用,用以致远”的核心理念,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同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全地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美好喀什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