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被查!厦门1人摊上事...

旅行   2024-11-13 19:46   福建  


导语

“我叫林某某,厦门本地人,身份证号是……” 


面对机动大队男骑警蔡亚聪的询问,这位“驾驶人”迅速报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虽然极力掩饰内心的紧张,但闪烁的眼神、慌张的表情,还是“出卖”了他。



蔡亚聪只用一句闽南话就让他露馅了,他不会说闽南话,接着往下看。


机动大队骑警队近期接到一条线索,一“失驾“人员违法驾车上路行驶。该人多次醉驾,驾驶证早已被吊销,但近期几次违法驾驶大巴车载客往返于集美与海沧区。


机动大队迅速研判、缜密侦查,快速锁定违法人,并于11月5日下午当街查获“失驾”人员张某兴,这才出现开头的一幕。


张某兴企图冒用他人的驾驶证逃避处罚,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及违法行为。


他自认为虽然失去驾驶资格,但有着多年的驾驶经验,没什么危险且不会那么巧被查到,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张某兴被依法扣留机动车并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1500元。


问:什么是“失驾”?


答:“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交通肇事、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扣留等情形,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问:“失驾”人员驾车存在什么隐患?


答:一方面,“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


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后续经济赔偿难度加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


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失驾“再驾”,危害无穷

对于“失驾”再驾违法行为
交警严查严打、绝不放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切勿心存侥幸 !

-END-

来源丨厦门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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