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00后”因为“手痒”,成为警局“常客”,五年里,六次被判刑……他究竟做了什么?
无固定住所和工作
多次“手痒”偷东西
出生于2002年的王某自幼辍学,又缺乏父母正确管教,少年时期便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近几年,没有稳定住所和工作的王某离开老家,来到厦门市同安区生活。
王某来到某小区,四处张望后,看到一辆轿车的车门没关好,便悄悄打开车门顺走了车内的香烟等财物。
某日凌晨时分,王某来到街道停车区域,锁定目标后从一部未上锁的轿车内偷走现金、香烟等财物。
王某在路旁看到一部电动车钥匙未拔,便将电动车骑走。
几名被害人陆续报案后,王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盗窃成瘾前科累累
难抵诱惑再落法网
将王某抓获归案后,公安机关发现他已经是“老熟人”,查了一下他的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前科累累:
2020年3月首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当时王某还未成年;2020年至今,王某屡教不改,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并五次被法院判处刑罚。
该案侦查终结后,王某被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王某供述,多年来盗窃已成习惯,生活困顿加上法律意识淡薄,使他在遇上可乘之机时总会心怀侥幸,无论物品价值大小,都会忍不住下手。
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深入了解了王某的成长背景、家庭情况以及犯罪原因,耐心释法明理,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王某表示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踏实工作,开始新的生活。
经审查认定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且之前多次实施盗窃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
同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支持检察院指控,采纳检察院所提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即使是数额不大的“小偷小摸”“顺手牵羊”行为,如构成多次盗窃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唯有通过辛勤诚实劳动获取报酬才是正道。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拉车门”式盗窃案件频发,车主们要提高警惕,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显眼位置;
离开车辆时务必确认车门已锁好、车窗关闭,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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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同安检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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