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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窃照专用器材吗?顾名思义,它是一种“偷拍神器”。它可能隐藏在打火机、手机甚至佛珠里,有了它,不仅可以轻松掌握他人的一举一动,更可以在赌场上逢赌必赢,轻易造就一个又一个“赌神”。近日同安法院审结同安区首例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刑事案件。
2018年,被告人喻某开始为他人销售赌博作弊设备(窃照工具)发布小广告,后来他发现直接倒卖赌博作弊设备能“赚得更多”,便从2022年11月开始在互联网上向他人销售用于赌博作弊的器材。
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喻某在其住所被抓获,民警当场缴获手机、耳机、高清打火机镜头、电子窃照佛珠等物品,后公安机关继续追踪向买家提取喻某售出的耳机、手机等物品。
经鉴定,民警缴获的印有盾牌图案的1部手机系窃照专用器材;向买家提取的1部手机系窃照专用器材。
经查,被告人喻某销售窃照专用器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6000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喻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
结合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以及退赃情况,法院以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怎样的行为会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为行为犯。例如,本案中,喻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且经过公安机关物证鉴定,其所销售的设备确属窃照专用器材,即可入罪。
本罪有两档量刑,若情节严重,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可能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还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作为群众,咱们首先不要购买,其次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窃录的情况,应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卖方已经获罪,那么买方构成犯罪吗?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买方若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依然会面临刑事处罚,切莫侥幸!
也提醒广大群众,赌博是条不归路,请停止通过赌博“暴富”的不实幻想,自觉抵制赌博行为,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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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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