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燃放烟花爆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烟花爆竹时,爆竹声会达到较高分贝,高强度的噪音严重损害人的听力和心血管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向市民朋友发出真诚倡议:
一、不在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玉龙县文笔水库管理所(玉龙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周围500米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合法合规经营的经销店购买烟花爆竹: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选择正规经营许可门店;认真查看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合格证等信息;购买大件礼花时避免只看体积,警惕“假大空”产品;购买鞭炮时要留意引火线处是否有“绿色引线”等安全引燃标识;切勿购买摔炮、擦炮、烟雾弹等禁售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或禁售产品,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全县市民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美丽家园、绿色家乡的保卫者。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降低大气污染程度;告别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爱护环境卫生,自觉处理烟花燃放后产生的碎屑和垃圾,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为玉龙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2025年春节到来之际,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祝市民朋友新春快乐、吉祥如意、阖家幸福。
主办单位: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 萍
二审:张世芳
终审:和尚彪
监制:和岳琪
法律顾问: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 李万昆
(132 0888 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