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提醒】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政务   2025-01-23 18:39   云南  

春节将至,欢度佳节。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时刻,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药品安全消费提示,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注意以下事项,保障您和家人的用药安全。

一、药品来源正规

购买药品时,请选择正规药店、医院或具有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以免使用后产生不良后果。

二、药品储存规范

药品储存需遵循说明书上的要求,避免高温、潮湿、阳光直射等不利条件。同时,请注意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防止误食。

三、药品使用遵医嘱

使用药品前,请务必遵医嘱。尤其是处方药,需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和使用。切勿随意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四、警惕药品虚假宣传

请勿轻信广告宣传,尤其是疗效显著的宣传。如有疑虑,请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师。

五、避免购买和使用假药

假药不仅可能无效,还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购买药品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药品信息,确保药品真实可靠。

六、注意药品有效期

请关注药品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药品。如发现药品已过期,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七、谨慎酒后服药

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镇静催眠药及降血糖药等药品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正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饮酒。

八、保留药品购买凭证

购买药品后,请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如遇问题,可作为维权依据。

消费者在购药及用药过程中,如遇药品质量等问题,可向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或拨打12315投诉。在这个喜庆的节日里,让我们共同关注药品安全,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健康。

 


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来源: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和丽雯

二审:张世

终审:和尚彪

监制:和岳琪

法律顾问: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 李万昆

132 0888 3552


玉龙之窗
走进玉龙,聆听玉龙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感谢您关注由中共玉龙县委宣传部主管,玉龙县融媒体中心主办的公众号“玉龙之窗”。这里有您“想看的”的权威信息,“想找的”民生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