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4家门店不合格!涉及超市……

文摘   2024-09-11 22:56   山东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冠2批次国抽和2批次市抽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冠县***购物中心(闫营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冠县***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超标问题

冠县***超市销售的纯芝麻酱,酸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冠县***超市销售的经典乌鸡卷,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食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食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核查处置工作。

来源:冠县人民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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