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最新公告!涉及冠县13人……

文摘   2024-09-11 22:56   山东  

2024年聊城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和《2024年度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已进入体检、考察(政治考察)阶段。现将体检、考察(政治考察)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政治考察)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 1:1 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招录公告,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早7:00。

集合地点: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门口(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与友谊街交叉口西150米路北)

体检费用: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现金)。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经审核无误后集体乘车前往指定体检医院。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应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应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和省公安厅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察(政治考察)有关要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治考察)范围。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政治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政治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做好考察(政治考察)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在进入体检地点前,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政治考察)人选。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检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体检须知

2、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聊城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体检须知


1.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关闭并上交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取。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使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

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4.体检期间,体检人员的体检表按分组由引领员统一保管,个人不准携带。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报考人员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经发现或举报按作弊处理。

11.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2:
来源:聊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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