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一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文摘   2024-07-29 13:20   山东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始建于1976年,原名“冠县城关中学”,2010年10月改为现名。学校位于冠县滨河路和西环路交叉路口西行300米路北,占地81亩,校园建筑面积21651平方米,绿化面积7056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42人,学历达标率100%,中共党员23名,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 33人,中级教师56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质课获奖者4人,市级教学能手18人,市优质课获奖者27人。学校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办公实验楼、餐厅楼、宿舍楼、大礼堂、录播室、校园电视台等,还建有先进的综合训练中心,配有室内乒乓球馆、篮球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备。

学校的办学理念:让每一滴清泉都闪光。学生综合成绩、师资、硬件建设等方面均达到全县一流水平,学校先后被评为省、市、县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知名度、美誉度年年攀升。学校对学生实施浸润教育,主要工作亮点:“体校共建”“泉文化”“反思型课堂”“家庭教育”“心理教育”等,多次被全国、省、市等媒体宣传推介。

新学年,学校聘省优质课获得者、市优秀教师、冠县名师杜冠世为年级组分管校长!新七年级全体班主任由年级组从全校优秀教师中精选,他们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年轻有活力,会管理!我们深信,新学期,新气象!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在优秀班主任和教师的教育下,一定会取得优异成绩!再创学校新辉煌!

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

2024年阳光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和《冠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冠教组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条件
初中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冠县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冠县户籍子女。
二、入学材料
(一)入学条件
2024年我校招生入学条件,具体划分为六类:
1类:城区原县直单位户籍或小区户籍,以及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清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
2类:其父母在招生片区企业务工(或经商)且购买商品住房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子女关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书,下同);②监护人身份证;③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和交易流水;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企业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④不动产权证(房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类:其父母在招生片区购买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房权证)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不动产权证(房权证)。
4类:其父母在招生片区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已入住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购房合同和维修基金缴纳票据(需现场查看房产是否由房管部门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5类:其父母在招生片区企业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和交易流水;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企业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6类:其父母在招生片区持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尚未经房管部门验收正式交房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购房合同。
2024年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招生片区范围
①西环路以东、工业路以西,振兴路以南、滨河路以北;
②西环路以东、红旗路以西,滨河路以南、团结路以北。
附:2024年冠县城区初中招生片区示意图

(二)有关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籍迁入有效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7月31日之后迁入的当年无效,不予受理。
2.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不予认可)、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截止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且连续有效。经商类还需审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现场查看时,经营范围要与营业执照一致,一家店面多个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没有独立通道的不予认可。
3.提供的所有证件均指学生父母所持有,其中小产权房、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4.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持有人除适龄儿童父(母)外,还有其他持有人的,其父(母)产权占比需达到50%以上。
5.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城区县直单位或小区其他关系人户籍上的属于空挂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除外),不予受理。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的,以居住证或冠县中学入学条件为依据安排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冠县参加升学考试的,与冠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详细掌握辖区内残疾适龄儿童底数及入学情况,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中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具备一定自理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等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提供送教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个人信用积分达到AAA级或被评为年度县级诚信之星的,其系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县直学校就读资格,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城中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参照去年招生政策执行;其他符合上级政策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31日-8月10日
全县公办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0日。
报名流程: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在APP内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APP首页左上角选择“聊城市”,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后依次选择【聊城市】【冠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冠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然后根据所在片区和报名条件类别进行信息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未被县一中初中部、武训中学初中部录取的,监护人要及时删除全部报名信息,并在8月10日之前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二次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报名系统。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二)材料审核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材料审核分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间,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或实地进一步复查核实。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21日-8月25日)
城区公办初中按照报名条件的六个类别顺序依次录取,统筹安置。当依次录取到某一类别,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则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报到入学
被录取的由县教体局签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招生联系电话:
任增雷    15562870175    
李  慧    13869564774   
孙云沛    15563512327    
杜冠世    13562098516    
赵俊霞    15865773629    
王树文    13081469867    
未尽事宜,以学校解释为准。

来源: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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