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38号)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经审核,现有1274位消费者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第二批,2024年6月1日-6月30日通过市级终审和省级复审),另有未通过省级复审的将于近期退回,请消费者按照退回原因核实并更正填报。现对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9月12日-16日(共计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秩序科反映。其他消费者提报的补贴申请正在按程序审核,通过省级终审后将分批公示、发放。
联系电话:0539-8312987。
附件: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拟发放对象(临沂市第二批)
临沂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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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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