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仍为他人提供自己个人银行账户
帮助转移资金
从而赚取费用
因涉嫌洗钱犯罪
张某某等7人被抓
案情回顾
近日,临港公安分局在侦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期间发现,该犯罪团伙资金交易特别巨大,且有多笔资金流向不明。分局立即组织专班研判,经过数月侦查和资金研判分析,发现以张某某为首的数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帮助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转移资金,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通过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提供银行卡走账、代为购买房产转移资产等形式,先后帮助转移资金3亿余元。因涉嫌洗钱犯罪,张某某等7人被抓获归案,现该案已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要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谨防洗钱犯罪
不要将个人的银行账户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更不要成为犯罪分子
转移违法资金的帮手
涉嫌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临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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