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税务丨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文摘   2024-11-29 18:07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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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的规定:“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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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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