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疑问我来答丨餐饮行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文摘   2024-11-25 12:3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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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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