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疑问我来答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个体工商户处收购废品,能否向个体工商户反向开票?

文摘   2024-11-26 13:3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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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个体工商户处收购废品,能否向个体工商户反向开票?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文件规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

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

来源: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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