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税务丨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在代开发票环节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摘   2024-11-13 17:4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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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在代开发票环节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按次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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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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