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不少小区内都会有流浪猫狗出没,
大部分时候人与猫狗都能和谐共处,
有的业主还会对流浪猫狗进行爱心投喂,
可是,一旦有业主被流浪猫狗抓伤,
谁该承担责任呢?
案件回顾
(图源网络 侵删)
法官说法
流浪动物引发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伤害性事故,近年来成为社会的热议话题。部分爱心人士的投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流浪动物的生活行动习惯,给环境引入相应的危险源,却并不能对流浪动物进行有效的管控支配。一旦发生流浪动物伤人事件,投喂者极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小司提醒
物业公司应切实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
妥善处理好流浪动物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
家长作为监护人
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提醒小朋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避免意外发生
出品:包头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 丹
责任编辑:常 婷
审核:郄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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