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清新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建宽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免去:
邓志伟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希哲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石马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易玉华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翠鸣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黄献文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
接受梁镜河、成伟雄、冯树志辞去清远市清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有关调研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1-11月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孟湘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振、张国力、罗文波、麦少珍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邹早银,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太平镇、浸潭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两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清新发布编辑部
记者:邹彩凤 王顺裕
编辑:邹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