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提前退休规定!

民生   2024-10-25 15:33   河北  

 承德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开始申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企业职工病退工作自10月中旬开始申报,各县(市、区)、自治县、各参保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尽快向职工宣传,做好内部公示、材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自治县、市本级统筹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工作年限及缴费年限

1.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2.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及以上

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

(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

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仍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

(三)灵活就业人员

对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该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

二、如何申报

对符合第一条(一)、(二)或(一)、(三)条件的职工只需要向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即可。由企业或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核材料申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社部门、市本级统筹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整理后的档案及相关资料汇总、归档,经公示后,于2024年10月23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二)劳动能力鉴定

对初审通过人员的鉴定工作安排,由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2028618


除了上述情况

提前退休的种类还有哪些?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符合河北省企业特殊工种名录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实际从事名录规定的特殊工种: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以上;井下工作累计满九年以上;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八年以上,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不满五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职工满足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低于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5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说完了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

再来给大家补充一些

关于办理退休的最新消息

↓↓

近日

承德市人社局发布

《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服务指南》

大家在办理退休业务时

不用再多部门跑腿材料多头提交啦

为退休人员提供了便利

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适用对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承德市内企业参保人员或机关事业参保人员

二、法定依据 

(滑动查看详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受理条件 

(一)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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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女工人)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

2.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工人或原干部身份在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干部,在干部岗位因单位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4)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二)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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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参保人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提前退休的距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三)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因病提前退休)
(滑动查看详情)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或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十年的参保人员,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参保人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提前退休的距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四)企业(个人)退休“一件事”(无需确认待遇资格)
(滑动查看详情)

1.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女工人)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

2.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工人或原干部身份在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干部,在干部岗位因单位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4)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五)机关退休一件事(未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滑动查看详情)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费的。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当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六)机关退休一件事(已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滑动查看详情)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工龄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计算)。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费的。
(2)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当完成档案信息认定业务。
(5)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四、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的10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是否收费

七、是否网办

八、办理地点

1.承德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

2.承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九、交通指引

1.市内乘坐9路、29路路公交车在新世家小区公交站下车,步行至武烈路承德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

2.市内乘坐1路、7路、6路、13路公交车在火神庙公交站下车,步行至流水沟人社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十、咨询电话0314-2039332/2021054/2021084

十一、投诉电话0314-2029100

十二、申报材料

十三、联办表单

河北省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十四、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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