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刘某某被拘留!

民生   2024-11-11 22:09   河北  
10月31日,滦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付营子中队民警路面巡查发现一辆悬挂辽P牌照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存在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在现场,民警发现该车辆用自制数字号牌“9” 用磁铁吸附在车牌数字“5”处,存在变造和使用变造号牌的交通违法嫌疑,执勤民警对车辆信息进行了核查。在高清视频、照片证据面前,违法驾驶人刘某某承认了自己驾驶车辆变造号牌和使用变造号牌的违法事实,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变造号牌和使用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96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名驾驶人刘某某作出了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目前,驾驶人刘某某已被送至滦平县拘留所行政拘留。
来源:承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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