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承德
吕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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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
事情发生在10月3日0时许,大队值班民警接到过路群众报警称:“在丰宁县石人沟乡凌营村路段路面上有人躺在地上,地面上有血迹,身旁倒有一辆二轮摩托车,疑似发生交通事故”。
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医务人员鉴定当事人已无生命体征,现场仅有两块碎片,和一辆事故二轮摩托车,无目击群众,民警综合分析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民警立即将案情向大队分管领导汇报,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民辅警连夜开展工作
肇事人吕某被抓获归案
二组人员连夜入村走访群众排查车辆直到天亮,办案民警再次对现场进行复勘,经过视频比对发现一辆可疑三轮摩托车,于是继续扩大侦查范围,调取经过前一天卡口的所有三轮摩托车进行反复排查,于晚上19时许锁定肇事车辆,迅速组织民辅警巡线追踪一举将肇事驾驶人吕某抓获归案,吕某对其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侦破肇事逃逸案
家属送锦旗致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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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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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