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
泰安市民政局发布
社会帮扶政策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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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稳的幸福”社会帮扶政策宣传
1.政策依据:《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泰民〔2022〕4号)等文件。
2.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一)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二)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等情况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3.咨询电话: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泰山区:0538-5362168;岱岳区:0538-8568805;新泰市:0538-7261060;肥城市:0538-3271169;宁阳县:0538-5637735;东平县:0538-2839839;高新区:0538-8938580;泰山景区:0538-5369533。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等文件。
2.申请条件:本市户籍的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公民)。
3.咨询电话:市民政局:0538-6999127;泰山区:0538-5362158;岱岳区:0538-8568453;新泰市:0538-7221784;肥城市:0538-3229798;宁阳县:0538-5620503;东平县:0538-2839659;高新区:0538-8939727;泰山景区:0538-5369135。
1.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等文件。
2.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咨询电话:市民政局:0538-6999127;泰山区:0538-5362158;岱岳区:0538-8568453;新泰市:0538-7221784;肥城市:0538-3229798;宁阳县:0538-5620503;东平县:0538-2839659;高新区:0538-8939727;泰山景区:0538-5369135。
1.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等。
2.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经济困难”和“贫困家庭”均指低保家庭。)
3.咨询电话:市民政局:0538-6999127;泰山区:0538-5362158;岱岳区:0538-8568453;新泰市:0538-7221784;肥城市:0538-3229798;宁阳县:0538-5620503;东平县:0538-2839659;高新区:0538-8939727;泰山景区:0538-5369135。
1.政策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等。
2.申请条件:户籍且已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3.咨询电话:市民政局:0538-6999127;泰山区:0538-5362158;岱岳区:0538-8568453;新泰市:0538-7221784;肥城市:0538-3229798;宁阳县:0538-5620503;东平县:0538-2839659;高新区:0538-8939727;泰山景区:0538-5369135。
1.政策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等。
2.申请条件:助学金、生活补助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8-8223942;泰山区0538-6276078;岱岳区:0538-8566537;新泰市:0538-7234162;肥城市:0538-3217079;宁阳县:0538-5688285;东平县:0538-2092658;高新区:0538-8935988;泰山景区:0538-5369263。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2.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案件范围及条件。
3.咨询电话: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0538-8518148;泰山区:0538-8220148;岱岳区:0538-8568148;新泰市:0538-7223148;肥城市:0538-3219218;宁阳县:0538-5621148;东平县:0538-2830148。
1.政策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等。
2.适用对象:1.城镇公益性岗位: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安置范围。2.乡村公益性岗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3.办理渠道:县市区(功能区)及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联系方式:泰山区0538-8222368;岱岳区0538-8569480;新泰市0538-7223351;肥城市0538-3238666;宁阳县0538-5628420;东平县0538-2832819;高新区0538-8938066;泰山景区0538-5369166。
1.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文件。
2.受理单位: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受理条件:在泰安市城区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股东)后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市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直就业困难人员。
4.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38-6718028。
1.办理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等文件。
2.受理单位: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受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市属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后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低保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4.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38-6718028。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
保险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依据《关于<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延续执行等问题的通知》(泰财社〔2022〕18号)等文件。
2.申领条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3.联系方式:
泰山区0538-8337556;岱岳区0538-8569480;新泰市0538-7233006;肥城市0538-3238182;宁阳县0538-5628420(0538-5639388);东平县0538-2828903;高新区0538-8938066;泰山景区0538-5369166。
1.政策依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
2.申请条件:市区统一申请标准,各县(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租赁市场状况、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范围。目前市区划定范围为泰前街道、财源街道、岱庙街道、上高街道、徐家楼街道、天平街道、粥店街道、北集坡街道行政区划内(以下简称“划定范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同时符合户籍条件、住房条件、收入条件、财产条件。
3.咨询电话:泰山区:0538-6268826;岱岳区:0538-8566089;新泰市:0538-7220139;肥城市:0538-3222836;宁阳县:0538-5639060;东平县:0538-3329696;泰安高新区:0538-8938037;泰山景区:0538-5369373。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等。
2.申请条件:(一)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3.咨询电话:0538-8223189。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申请条件:因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家庭临时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
3.咨询电话:市应急管理局:0538-6991641泰山区应急管理局:0538-2066628;岱岳区:0538-8566569;新泰市:0538-7221386;肥城市:0538-3229981;宁阳县:0538-5617079;东平县:0538-2855918;高新区:0538-8938792;泰山景区:0538-5369127。
1.政策依据:《泰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等。
2.申请条件: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提供名单;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由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名单。根据名单人员信息录入医疗保障系统,住院和门诊慢性病一站式结算。在非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医,未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或“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救助对象出院后需持医疗机构结算单等材料提交到各乡镇或者街道医保窗口,根据相关材料数据,经审核后,将相应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到救助对象提供的个人账户。
3.咨询电话:泰安市医保局:0538-6998852;
泰山区:0538-8502489;岱岳区:0538-8566102;新泰市:0538-7230001;肥城市:0538-3225096;宁阳县:0538-5630711;东平县:0538-2830345;高新区:0538-8937339;泰山景区:0538-5369093。
1.政策依据: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鲁残联发【2020】22号)等。
2.办理流程:残疾人证采取线上、下线两种方式申请办理。1.线下办理。第一步,申请和受理。首次申请残疾人证办理的申请人,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提出联办申请;受理人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人证系统(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系统)。第二步,评定。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第三步,公示。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社区)对残疾评定结果予以公示。第四步,审核与发放。县级残联对办证规范性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核发残疾人证。2.线上办理。首次申请残疾人证办理的申请人,通过手机“爱山东”APP或进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专区,线上提交基本材料,提出联办事项申请。3.跨省通办。申请人持有效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残联书面委托经常居住地残联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核发残疾人证。
3.咨询电话:市残联6992582。
来源:泰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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