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年,丹寨县“小唐调解室”共计调解案件1128件,调解成功909件,调解成功率80.59%。督促现场兑现案件134件。通过“法庭+小唐调解室+村委会”“远程调解+小唐调解室”等庭外、庭内的联动方式多点发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掐灭在萌芽状态,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法庭+小唐调解室+村委会”联动成功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今年以来,丹寨县“小唐调解室”通过与法庭和村委会联动,成功调解了因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法庭了解到案件当事人潘某年事已高,不便前往法庭的情况后,立即联系“小唐调解室”和兴仁镇台辰村村委会,法庭的法官和“小唐调解室”的调解员及时赶往村委会开展调解。
经了解情况后,小唐调解室、法庭、村委会三方努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平衡利益以及“背靠背”调解,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潘某与杨某等四人达成一致意见,潘某同意现场赔付杨某等4人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共计两万八千元。
至此,该起纠纷在“人民法庭+小唐调解室+村委会”调解模式的运用下,得以成功化解。
据悉,自丹寨县小唐调解室成立以来,不断创新探索新调解模式,根据案件实际,主动“走出去”找“搭子”,扩大诉前调解“圈子”,成功实现了“法庭+小唐调解室+村委会”联动化解,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
“远程调解+当场兑现”12名工人的烦“薪”事
“小唐调解室”通过线上远程调解的形式,成功调处12起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的系列案件。
2022年5月,被告刘某雇佣原告王某等人进行挖沟、包管和硬化等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刘某迟迟未结算原告王某等人的工资,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报酬。
经核实,被告刘某拖欠原告王某等12人劳务报酬的情况属实。了解到原告王某等12人目前在外省打工,“小唐调解室”的调解员采用线上远程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结算,被告刘某尚欠原告王某等12人劳务报酬共计五万七千余元。针对拖欠工人薪资的行为,调解员对被告刘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通过法理和情理的双重引导,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原告王某等12人的劳务报酬。
近年来,丹寨县为提高调解效率,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便捷方式沟通,运用好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等现代化办案手段,让交通不便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调解,减轻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负担,让对矛盾纠纷开展云端线上调解,切实回应双方诉求,实现足不出户“云诊式”调解。
一天内化解涉及10名电子厂工人的劳动争议
据介绍,“小唐调解室”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当地民风民俗、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调解人员加入,并且结合丹寨县苗族人口占比79%的实际情况,配置了通晓苗语和汉语的“双语调解员”,以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为此,“小唐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一天内高效化解了一起涉及10名电子厂工人、4万余元薪资的劳动争议,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陈某等10名妇女先后向被告杨某的电子厂提供劳务,但被告杨某未按时付清劳动报酬,故陈某等10人向丹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支付所拖欠的薪资。
“小唐调解室”在受理诉前调解委派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流,就拖欠薪资的事实及具体金额等进行核实。
查明事实后,调解员详细解释了劳动法对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鼓励被告积极承担责任。
最终,被告表示愿意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纠纷仅一天时间就得以圆满解决。
一次性化解18名农户的土地租赁纠纷
“小唐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围绕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深受人民群众的信赖,成功化解了因农村耕地长期闲置引发的系列土地租赁纠纷。
这不,2017年,蒙某某租下位于兴仁镇名为“歌礼”、“下龙塘”的49.45亩耕地,用于栽种葡萄等农作物,于2024年8月15日与农户补签《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蒙某某由于经营生意产生纠纷,全面停止了该种植基地的运营,涉及18名农户的土地租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及时有效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该案涉及农户众多,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耐心开展调解,向双方分析案件争议焦点,释明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最终,租赁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蒙某某于12月30日前付清拖欠农户的土地租金,在租金支付完毕后再将地上种植物等移除,土地将按约定退还给农户,重新复垦。
“据悉,小唐调解室”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切实推动“小唐调解室”持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编辑:刘珺珺
二审:王贵学
三审:石开恒
终审: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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