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师依法从教的职业意识,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惩戒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12月26日下午,龙江外国语学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深刻理解并掌握正确实施教育惩戒的基本原则、方法以及法治精神,确保“与时俱进、以德育人、规范从教”的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实践的始终。
龙江外国语学校副校长张谊珍对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培训。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必须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确保客观公正;选择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的适当措施。通过深入学习这些条例,教师们明确了在课堂教学和日常管理中可以采取或应当避免的教育惩戒行为。
在深入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张谊珍还通过案例警示的方式,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讲解,使原本抽象的条文变得生动和具体。张谊珍强调,规则不仅仅是约束我们的‘戒尺’,它更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在育人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张谊珍援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确保社会秩序,道德滋养人心。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国家治理需要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张谊珍指出,教育应当与时俱进,以德为本,以规范为基础,使教育惩戒既充满人文关怀又不失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龙江外国语学校党总支书记吴导作总结发言。吴导强调,全体教师必须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深入学习《规则》,提升教育管理技能和依法治理能力,确保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依规行使惩戒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规则清晰地界定了教育惩戒作为教育教学职责的一部分,为教师依法执教、依法实施惩戒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所有教师必须明确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犯,教育惩戒并非单纯的惩罚。在执行教育惩戒时,应遵循教育的内在规律,坚持以育人为本的原则。教育惩戒的实施应传递出教育的温情,确保在手中持有戒尺的同时,心中充满关爱,为孩子们筑起一道成长的防护墙。
雨果曾言:“多建一所学校,就少建一座监狱”,而古人亦云:“大学之道,在于彰显德行”。青年的未来与学校的培养息息相关。展望未来,龙江外国语学校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改进教育管理,以规范的教育行为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坚实保障,为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人。
撰稿:胡倩文
拍摄:陈绍炯
一审:张谊珍
二审:何金弟
三审:张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