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势头。11月6日至7日,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提升骑乘人员守法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6日13时30分
在祥云花园小区北门
交警通过“小喇叭”开启“整治+劝导”模式
“记得出门一定戴头盔,安全第一!”
“头盔不是保护坐垫的,要戴在头上!”
在星海花园小区北门,一位未佩戴头盔且单手握把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被交警拦下。
“孩子啊,你这样骑行太危险了。头盔也不戴,还单手骑,万一摔了咋办!一旦和其他车辆发生刮碰,后果不堪设想……”交警一边语重心长地劝说,一边帮其戴上头盔、系好安全卡扣。
整治中,交警通过喇叭喊话提示、面对面劝导的方式,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针对违规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交警及时对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以身边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为例,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下一步
平罗交警将常态化开展
“摩电”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提高群众自觉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
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来源 | 交警大队
编辑 | 祁 雪
责编 | 李 冉
核发 | 秦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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