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 货车
顾名思义是用来拉货的车辆
但有的驾驶人
贪图一时方便
用货车违法载人
置安全于不顾
10月25日12时许,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崖子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宁B6****”的轻型栏板货车违法载人,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车。
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驾驶人吴某称车厢内搭乘的人员都是工友,下班后准备一起返回,因为路程较短,便想着顺路把工友带上,但因为驾驶室内存放货物,便让8名工友挤在车厢内,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吴某和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该车司机对车上超出的乘坐人员立刻就地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吴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人≠货
不要图方便让货车变成“祸”车
货车载人的危害
车厢内没有安全防护设施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易引发交通事故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如果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平罗交警提示
请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
自觉拒乘超员超载违法车辆
不要心存侥幸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来源 | 交警大队
编辑 | 祁 雪
责编 | 李 冉
核发 | 秦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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