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经麟游县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验收通过,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复工复产批复,同意所属煤矿于10月26日0时恢复正常生产,目前已恢复正常。
麟北煤业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麟北煤业存在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违法事实,被责令停产整顿3日;组织全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限员区域超定员作业,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罚款75万元。
彼时,陕西能源彼时,将督促麟北煤业整改,并称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麟北煤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由麟游县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验收通过,麟北煤业具备复工复产条件。
这已经是今年以来,该煤矿第二次被责令停产整顿了。
麟北煤业曾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矿井超定员组织生产、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中未明确规定准备队风简回撤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矿井未按照《1012102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回撤作业、现场施工瓦斯钻两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等违法事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麟北煤业进行罚款合计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元整(¥3,760,000.00),责令停产整顿,警告。
其中,针对存在矿井超定员组织生产事宜,责令麟北煤业停产整顿3天,对煤矿处人民币117万元罚款(¥1,170,000.00);针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事宜,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天,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瓦斯抽采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配备到位,杜绝瓦斯高值持续超限,对煤矿处人民币167万元的罚款(¥1,670,000.00)。
此外,陕西能源旗下凉水井矿业曾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榆林市能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榆林市能源局对凉水井矿业罚款合计7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天,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后经整改神木市能源局组织了现场复查验收并上报榆林市能源局。榆林市能源局于2024年10月18日出具《关于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销号的通知》(榆政能发〔2024〕126号),同意对凉水井矿业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凉水井矿业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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