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情况及工作程序,现通知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工伤职工154人(具体人员名单及分组详见附表)及其用人单位经办人员。
二、查体时间
汉中市三二〇一医院: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开始进行(2024年度第十五、十六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分组名单见附表)。
汉中市中医医院:2024年12月27日(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分组名单见附表)
请参加现场查体工伤职工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与查体,不要提前到达现场。
三、查体地址
汉中市三二〇一医院:2号楼二层(汉台区将坛路与天汉大道十字路口西南方向)。
汉中市中医医院:住院楼16楼会议室(南郑区大河坎镇东昌街渔8号)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查体工伤职工需携带本人工伤认定书原件、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原件、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医学影像等印证资料。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6号)规定,工伤职工无故不参加现场查体的,鉴定中止。因特殊情况没有参加现场查体的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书面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重新启动鉴定查体程序,并重新计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时间。
(三)所有单位经办人和工伤职工应携带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同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听从引导人员安排,佩戴口罩,到场后不得随处走动,不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四)提供虚假诊断书或病历、医学检查资料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对于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916-2626605
附件一:
2024年度第十五、十六、十七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分组名单
附件二:
2024年度第十五、十六、十七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分组名单
附件三:
2024年度第十五、十六、十七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