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拖欠了一多年的工资,你们帮我要回来了,你们调解员亚克西!”
1月21日,十团人民调委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据了解,在2023年10月至12月的这段时间里,37名少数民族农民工在吐某的带领下,为十团光伏基地某公司进行设备安装工作。工程顺利结束后,却仍有6.3万元的工资未发放到他们手中。在多次联系负责人赵某无果后,农民工们来到十团人民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解员深知此事的紧迫性与严重性,一边安抚农民工们激动的情绪,承诺一定会竭尽全力解决问题;一边迅速展开调查取证了解情况。经过多方打听和联系,终于找到了承包工程负责人张某。然而,张某却称赵某的工程款已经全部结清,是赵某私自扣留工人工资未支付,此事与自己无关,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调解工作刚一开始,便陷入了僵局。
但调解员并未就此放弃。在接下来的15天里,一方面,调解员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以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等条款,向张某耐心解释,说明其在此次事件中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另一方面,调解员持续与张某沟通,从情理的角度出发,阐述农民工们的艰辛与不易。他们背井离乡,靠辛勤的体力劳动赚取微薄收入,这被拖欠的工资是他们维持家庭生计的希望。经过调解员日复一日的耐心疏导和明理释法,张某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最终,经过努力协商,张某同意先行垫付3万元工资给农民工。对于剩余工资,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张某和吐某共同起诉赵某,后续将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当这3万元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时,他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历经一年之久的工资拖欠问题,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辛勤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这15天里调解员付出的心血与努力,也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好的回报,彰显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文图:李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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