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提升】专盯“僵尸摩托车”?30多辆被盗!

文摘   2024-11-15 17:14   贵州  

曾经陪你骑行的“旧车”你是如何处置的?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还是将它停放在某个地点置之不理?原本以为仅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随着公安机关将罗某等人抓获,揭开了多起专挑路边长期停放的摩托车盗窃案件的真相。

案情回顾

11月2日,仁怀市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其停放在家楼下的摩托车不翼而飞,该摩托车许久未使用,丢失时间难以确认,请求公安机关帮其找回。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阅周边监控发现,成功锁定嫌疑人罗某、母某等3名嫌疑人并于11月5日在四川古蔺县抓获归案。


经查,罗某自认为“僵尸摩托车”车主长期不管,即使被盗也无人发现,比较“安全”,便打起了歪主意。罗某联系朋友罗某、母某伙同作案,发现目标后便推到废品回收站以低价卖给废品回收站。

尝到“甜头”后的罗某等人便一发不可收拾,但他们认为手“推”目标过大且耗时久,便弄了一辆三轮车专用于运输盗窃车辆,从9至10月期间,深夜驾驶三轮车游荡在仁怀市区寻找作案目标,先后以同样的方法盗窃30余辆摩托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母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醒


一、“僵尸车”一定程度上存在占用停车位、妨碍交通出行等问题。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应当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如果车辆未达报废标准,但长时间不使用的,还请广大车主、驾驶员朋友规范停车,不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侵占公共道路资源,同时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二、任何人员都无权私自使用或转卖无主车辆,让废旧回收的人员上门收购“僵尸车”“无主车”的,属于盗窃行为。

三、广大废品回收从业人员,要提高法律意识,拒收来源不明的物品,严格遵守废品回收登记要求,避免因贪图小利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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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赵   炎
审     核 | 周城辰
编     辑 | 政工室
来     源 | 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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