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工程”下手!撬动城市“大安全”

企业   2024-09-06 18:15   江苏  


  老房整体翻新装修

道路开挖管道维修

广告牌安装

……

这些零散的小工程

看起来不起眼

却事关安全发展大事

抓牢工程小细节

夯实安全大环境

近日,市城建发展集团研究制定出台《集团小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其作为建设方和施工方“双角色”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梳理,细化小微工程安全管理细则,以“小切口”撬动“大安全”。

这也是我市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从制度层面约束安全行为,推动城市更新建设又快又好的生动实践。


缘何对小微工程“下手”?

小区里开挖管道、老房子重新装修、市政绿化带修修补补、楼顶上安装广告牌……

这些小微工程随时开工,还没来得及办理手续,没来得及“监管”,工程就结束了。

安全面前无小事,缺乏必要监管带来的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

近两年,各地因小微工程管理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小微工程缘何成了“事故多发地”?

业内专家指出,像大型房地产开发、城市重点道桥、已规划的公共建筑等,已有比较规范的制度流程,层层审批手续相对明确,安全监管体系也比较健全。

但小微工程因其体量小、时间短、主体多变,往往存在监管难的问题。

“这就带来了安全问题的挑战,考验着建设施工单位能否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为安全‘买单’。”专家一针见血地道出小微工程安全问题的本质。

市城建发展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集团所属各单位在业务经营中涉及一定量的装饰装修、建筑施工、维修改造、安装拆除等小微工程项目。

在实际管理中发现,因工程体量较小、施工周期较短、施工队伍多变等因素,参建单位存在对小微工程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力量配备不全、日常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规范等问题。

基于此,以制度约束安全,势在必行。


硬核“18条”亮剑工程隐患

以责任促安全,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办法》中明确规定,国企作为建设单位,将建设业务发包给施工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将各自的安全和消防职责纳入工程日常管理,如涉及同一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施工,应督促协调各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人,规定各工程必须按照风险等级配齐专(兼)职安全员。”市城建发展集团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企业作为建设方和施工方,安全员均需对施工安全进行管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施工作业、使用材料等开展安全管理。《办法》鼓励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管理。

加强施工作业者安全教育培训是根治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

《办法》明确加强对建设者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培训,并明令禁止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

同时,要求各项目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故;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顶层发力筑牢“安全底线”

每一条都“锁定”隐患,将风险防控在事故前。

《办法》共四章18条,明确了小微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其中,第三章“管理要求”明确了小微工程开工核查、信息化手段应用、施工安全管理,并进一步强调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小工程”管理。

据悉,危险性较大、工期超30天、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小微工程将被强制纳入集团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智慧手段进行监测管控,强化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


以制度促安全。

市城建发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底线,提升对小微工程安全的重视程度,正是国企从“小切口”折射“大安全”的重要布局。下一步,还将持续督促各业务部门树牢安全底线意识,在制度的框架内敢于创新发展,用实干实绩为城市建设更美好、市民幸福指数更高擘画生动蓝图。

根治小微工程安全施工“顽疾”,仍需多部门合力攻坚。



 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微工程涉及不同的建设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鼓励相关建设主体因地制宜制定管理规范,补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短板漏洞,合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安全发展。市城建发展集团践行国企担当,积极探索从制度层面管控安全,先行先试制定“小切口”办法,创新完善小微工程管理经验,探索源头整治“应办未办”小微工程安全问题。这种以法治护航发展的做法值得借鉴。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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