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环境与资源法律业务类
(十六)消除环境侵权危险之诉
【产品描述】环境侵害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但已存在发生环境侵害行为的必然性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
【产品适用】环境污染行为受害者、侵权人。
【工作流程】
1.与客户进行前期沟通,明确客户是污染行为受害者还是侵权人,并了解客户具体服务需求、侵权事实、受损害结果等;
2.根据初步沟通的结果起草法律服务合同;
3.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4.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调查取证、分析案件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5.代理受害人、侵权人参加诉讼。
【工作期限】1-2年。
【工作方式】一般为单个律师提供服务,团队服务会更有竞争力。
【产品价值】通过法律服务,及时消除环境污染的危险,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收费方式】打包或风险收费。
【供稿机构】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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