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职评】2024邀您来监督!

教育   2024-11-13 19:18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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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教育局于2024年全面启动“阳光职评”工作,旨在以科学、公正的标准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市教育局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科学精准的职称评选申报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开展“阳光职评”,我们期望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与导向作用,鼓励教师不断强化师德修养,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共同塑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一、

健全完善职评政策体系

       近年来,市教育局不断优化职评工作,加强市级层面制度建设,出台了《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条件实施细则》《关于精简规范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师“阳光职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帮助教师了解职评政策、规范参评材料、减轻教师负担,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流程、强化评审过程管理、明确评审工作导向,全面实施阳光职评、清廉职评、人文职评。


 二、

规范职称申报推荐流程

 教师职称申报由个人申请,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推荐材料、推荐人选、评选结果按规定公示,推荐、评选全过程接受纪检监督、群众监督。

(一)制定方案。学校制定推荐方案,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在校内公布实施。
(二)个人申报。学校及时公开当年申报数量,给予教师充分准备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学校(单位)推荐。学校推荐委员会依据标准条件和推荐办法,结合教师积分制评价,通过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教学能力、业绩及教研成果。经集体研究后形成综合考核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审核呈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开具委托评审函,呈报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组织评审。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定,各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权限开展职称评审。

 

 三、

强化职称评审过程管理

    (一)公开公示制度,确保阳光透明

坚决执行“六公开”、“双公示”。公开年度申报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标准,公开推荐流程,公开申报人述职环节,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申报推荐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负面清单制度,严惩违规行为
职称评审过程中,对涉及申报材料不实、违反职业道德、程序违规等情形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面对面”沟通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设立申报指导会、组织反馈交流会、设立答疑解惑会等形式,“面对面”解读职称评审政策、条件和流程,增强透明度,提升公正性,提高申报质量,促进双向沟通,确保每位教师都能顺利参与评审。
(四)域外评委评审制度,提高专业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实行域外评委评审制度。
(五) 审查责任通报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为压实申报人员申报责任、基层单位管理责任,对申报人员、审核人员实施责任通报制度,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六)全面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公平公正
实行职称申报评审督导检查制度、“校校公示”制度、抽查巡查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等进行抽查、巡查,确保职评工作阳光、健康、有序开展。


 四、

明确职称评审工作导向

(一)增强政治责任意识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单位)应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职评工作,充分开展政策宣讲,让一线教师了解、让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让暂时不符合条件的老师明确奋斗方向。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将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和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完善师德考核制度,严把师德师风关口。
(三)注重教育教学实绩
坚持以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为重,在职称申报推荐时,应向符合评审条件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中小学教师倾斜,通过综合评价确定推荐人选。
(四)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肃惩处,对借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干扰职称评审纪律的行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蚌埠市教育局诚邀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监督“阳光职评”工作,让我们携手共筑教育公正之基,为蚌埠教育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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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蚌埠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 | 蚌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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