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保障新趋势!

文摘   军事   2025-01-26 17:16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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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容身之地,是栖心之所。

军人四海为家,公寓房对他们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者|剑楚
图|大唐
编辑剑平

几年一次的分房终于开始了。很多人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梦想成真。但老刘在关键时刻,却选择了放弃。

说实话,不是因为境界有多高尚。内心也经历了彷徨犹豫、激烈斗争,更多的是利弊权衡,才下定决心。

放弃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五点:

一是单位与公寓房相距较远。白天,军人属于单位;晚上,军人还不完全属于自己,点灯熬油、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公寓房好是好,如果与单位不在一起,一旦住进去,生活状态可以用起早摸黑、披星戴月来形容。

听上去有点矫情。仅凭有公寓房这一点来说,已经比大多数“小、散、远、直”基层连队强太多。这些基层连队,人员较少、地理位置分散、远离机关,放到他们身上,有公寓房分可是一件晚上睡觉都能笑醒的美事。

二是单位公寓房基本上都是“老破小”。说单位公寓房老,因为大多数建于八九十年代,房龄有的比战友们的年龄都长。

不仅房龄老,装修、结构都很陈旧。晚建的房子还好。早一点的,叫“筒子楼”,采光不好,厨房、厕所共用,管线老化、漏水时有发生。说实话,除了推倒重建,确实“可住性”不强。

关键问题,面积也不达标。前两年,军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高。但公寓房都是按照早期标准建设的,已大大落后于政策和时代。

三是供不应求。有网友说,公寓房面积不够,为什么不选两套?这个回答,有点像“何不食肉糜”。

从政策制度上来说,确实没毛病。面积不够,套数来凑嘛!但是,在公寓房供不应求的前提下,有的人没有公寓房,有的选两套,有无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谁不怕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四是对两地分居的干部,公寓房是“累赘”。两地分居的干部,家属不在本地,对公寓房的需求其实并不强。参加选房,只是体现和维护个人权益。

拿老刘来说,他在办公区有集体宿舍,平时加班是常态。选了公寓房,顶多周末去住住,意义不大,每月额外还要给单位交一笔房租,也收不回来,因为公寓房不能违规进行出租、出借。

放弃选房,只是精神和感觉上的损失。其实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客观上,还能“多出”一套公寓房,供有“刚需需求”的年轻干部选择和居住。

但是,像老刘这样选择放弃的,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两地分居干部,即使不住,也要参加选房。当然,这也没有可以指责的,现在需求不强,不代表将来不需要。

五是对有房干部,公寓房是“鸡肋”。有的干部因为家属上班、孩子上学等原因,在市区购买了商品房,单位的公寓房对他们来说,有点像“鸡肋”。住,不现实,家庭、生活的问题解决不了;不住,有点浪费,闲置着还不如给更有需要的年轻干部。

客观地说,公寓房的这些问题,在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

在老刘来看,有的比较好处理,有的需要时间来解决。但是,不管难度大小,都要动脑筋、想办法、出实招、下功夫,破解和消除公寓房的难点和痛点。

一是科学、合理划分营区。2008年《军队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尚未将营区划分为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首先划出家属生活区。

当然,营区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原因。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不在一处,甚至相距较远,也是很多单位的现实。

同时,不少单位基于关心关爱,在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之间开通了通勤班车、摆渡车,这是应该支持和鼓励的。

因为军人除了保家卫国,也有对生活、对家人和家庭的情感需求。满足军人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地扎根军营、建功立业。

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公寓房建设。2018年,军委批准启动全军营区基地化标准化建设试点,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和成果。

近年来,公寓住房标准化建设也呈现出“加速态势”。2021年,《军队公寓住房管理标准化规范》出台;2022年,全军公寓房项目首栋住房交付使用。该项目以家庭公寓为主、单身公寓相结合,按照最新的军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建设,家具、家电一应俱全,可以拎包入住。

最难的政策制度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交给时间。建议大力推进标准化公寓房建设,让军人从中得到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来得更猛烈些吧!

三是加快统建房建设。统建房为公寓房承担“泄洪”和“分流”功能和作用。只有加快统建房建设,将更多适合统建房待遇保障的人员“转移”走,才能带动公寓房加速流转,从而最大化满足年轻干部的“刚需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统建房建设应该是早规划、早建设、早施工、早投用,具备一定的先期性、预见性,让适合统建房待遇保障的干部在“入库”一至三年内,就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这对年轻干部也是最大的激励,因为统建房“入库”干部的今天,就是年轻干部的明天!

四是提高租房补贴标准。2015年,上级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租房补贴政策制度横空出世。

按照规定,租房补贴按照当地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下限标准乘积的70%确定。

在实践中,军人租房补贴还是偏低的。如老刘所在县城,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随便都要1200-1500元,但租房补贴也就一半左右,剩下的都要自己兜底,且不包括水电费、物业费,这是一项不小的支出和负担。

五是建立公寓房补贴政策制度。公寓房紧张、有条件的单位,对两地分居、有房干部中公寓房需求不强、放弃选房的,适当发放一定的公寓房补贴,促进公寓房“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

这一政策制度,尤其适用于文职人员较多的机关和科研院所。2023年10月,《军队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出台。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文职人员可以住用军队集体宿舍或者租住家庭公寓。

将文职人员租住公寓房的租金,用于弥补公寓房补贴支出。在这个过程中,单位发挥好服务和“居间”作用,既可以防止公寓房闲置浪费、违规出租、出借,也可以让“居者有其屋”,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希望在不久的未来,让包括老刘在内的军人,对公寓房的愿景和期盼,早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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