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东省菏泽市居民宋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好警察,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杞县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副大队长李峰手中,特意感谢民警侦破网络诈骗案,为其挽回5000元经济损失。
4月26日,杞县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接到县工业区群众李某报警称自己网购被骗5300元。接警后,副大队长李峰、六中队中队长王恒等人立即出警调查。经了解,李某在某网络二手平台购买摩托车,商家与李某通过微信二维码进行交易,待李某扫码支付后,商家失去联系,
李某发现被骗报警求助。后民警经缜密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为湖北省仙桃市某超市,随即驱车赶赴仙桃。在当地警方的全力协助下,民警几经周折,相继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和喻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得知,金某(男,37岁)、王某(男,57岁)、喻某(男,54岁),三人为亲戚关系,系湖北省仙桃市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三人利用网络二手平台售卖空壳“商品”谋利,再以本地商家二维码收款的方式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后民警顺线追踪,在为杞县受害群众追回5300元损失外,又带破3起外地诈骗案,为山东省菏泽市受害群众宋某等人追回损失27000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