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网站今天上午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英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履历显示,今年6月16日落马的吴英杰,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长期在西藏任职的吴英杰,曾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区行政学院院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党委党校校长等职。2016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2021年10月起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去年3月起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是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吴英杰
“伴公汀”注意到,吴英杰是今年首个落马的原省级党委书记。
今年12月10日,吴英杰被“双开”。通报显示,经查,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英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英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