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大学法学院
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广西大学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衔接国家、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一)高层次人才
(1)领军团队带头人
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 具备战略科学家的能力素质,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视野开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赶超一流水平。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2)学科带头人
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能够带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3)学术带头人
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能够创新发展学科某个学术方向并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4)优秀青年人才
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能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学术业绩。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全周期服务保障,一事一议,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研究生和助理。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5.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二)教学科研人才
(1)教授(含预聘)
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8周岁。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能够取得创新性高水平业绩,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4.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2)副教授(含预聘)
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2周岁。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创新思维活跃,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3)助理教授
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潜力较强,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
学校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学校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租房补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
其他政策支持
1.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自治区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相关政策详见: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http://rst.gxzf.gov.cn/jlhd/jlhdcjwt/rcdwjs/t17160184.shtml)
2.招生资格: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3.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Home/Article_new?articleID=9824。
4.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相关政策详见:https://www.gxrc.org/TalentProject。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陈刚,0771-3250916
简历投递邮箱:fxyhr@gxu.edu.cn
邮编:530004
学院网址:https://fxy.gxu.edu.cn/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法学院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