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贡山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贡山县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的,具有贡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贡山县行政区域内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2-6月为集中征缴期、7-8月为巩固提升期、9-12月为特殊攻坚期,每月1-25日内均可办理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集中征缴期,每月1-25日内均可办理缴费,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意!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养保有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计18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自选档次可以在以后年度调整变动。1、续保:续保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农行掌上银行APP、怒江农商行手机银行(原信用社)APP等多渠道自主缴费,也可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及个人农业银行卡到农行或农商行(原信用社)营业网点、各村惠农代办点、各村委会代办员处进行刷卡缴费(请妥善保管好缴费凭证)。2、新参保: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各乡(镇)社保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窗口或社保中心办理新参保手续,待参保信息录入系统后,参照续保流程进行缴费(请注意:为使新生儿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编辑|黄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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