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一家到贵阳工作安家,张阿姨就想着要买一套房挨着儿子居住。去年,他们通过中介,在未来方舟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交了19万首付款。可这眼看着快到过户的时候了,张阿姨却傻了眼,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去年年中,张阿姨找到了这家位于未来方舟小区内的中介公司——“优居优住”进行房屋买卖咨询。
张阿姨:中介联系我说这里有一套优质的房子,在D15。我们去看了之后就定下来了。7月30号签的合同,定金是48000块钱。
一家人看了两次房,感觉满意便定了下来,交了定金,买房流程进展也很快。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进入了银行面签的阶段。
张阿姨:银行面签也通过了,然后面签的时候又交了剩余的钱,一共付了19.3万元。
张阿姨:我现在知道的,有银行46.8万的房屋贷款,他还没还,还有一个强制执行公告,执行的是69万多。现在和我们一起把他家查封的都有7家。
记者了解到,此前,张阿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云岩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书显示,法院判决宋某返还张阿姨购房款145000元,并双倍返还购房定金96000元,中介公司退还代办权证费1800元。
张阿姨表示
她对判决内容感到满意
可她担心的是
张阿姨:如果房子拍卖以后,如果按照比例来划分的话,我可能也拿不回来我们的钱,我这个损失找谁来要?
张阿姨说,她在事情发生后才了解到,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资金可以走监管流程,这样可以保证她在拿到房产证后,资金监管方再将首付款支付给原业主。
张阿姨:他们中介介绍我认识了房东,他们参与了这个交易,合同是他们打出来的,合同上面也有他们的章,他们为什么没有找我走资金监管流程,为什么他们没有对我们老百姓的资金给一个保障。他是不是应该有责任,我希望我拿不回来的钱由他来补足。
贵州馨房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陆先生:这个房子的每一笔款,从定金、首付款到尾款,每一笔款是什么支付方式,合同上清清楚楚。他的定金和首付为什么没有进不动产中心的资金监管,首先是业主要求,第二是三方协商之后,张阿姨同意的。
在付款方式的条款中
确实包含了资金监管的可选项
但是合同中选择的是
由张阿姨直接支付款项给宋某
贵州馨房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陆先生:
我们都是有这个选项的,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张阿姨:
当时我们也没有仔细看合同。
记者:
你们之有对这个房子进行相关的核实和考察吗?
贵州馨房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陆先生:
我们任何一套房子签订之前,会根据不动产中心,实时查询这套房子,处于什么状态。
记者:
当时没有查出来这套房子有任何问题吗?
贵州馨房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陆先生:
对,这套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在我们签订买卖合同以后。
陆先生表示,他们已经按照法院的判决,退还了1800元钱的代办费给张阿姨。如果张阿姨对此事仍有异议,也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目前,张阿姨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记者丨吴承彬
编辑丨刘雨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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