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三个视角”
抓实“三个管理”
岷县人民检察院
前言
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遵循和实现路径,岷县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为抓手,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从“三个视角”出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从“大管理”视角抓准业务管理
检察业务管理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检察业务管理是宏观层面的管理,就是要强化“大管理”格局意识,立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目标、理念、机制等的进一步完善,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业务管理工作,对标《意见》提出的检察业务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检察长+检委会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检务督查部门协同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全员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格局。同时,配齐配强案件管理人员队伍,将经过多岗位锻炼,有一定业务基础和经验的检察人员充实到案管岗位,切实提升专门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挂图作战”机制
年初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的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将工作任务按照职能分解至各相关部门,按照难易程度成立不同工作专班,具体工作任务以时间为主线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常态化研究检察业务,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对于重难工作不定期调度,共商推进之策。实行“台账”管理法,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对账销号,逐步清零,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检察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在服务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办案中,不断丰富和充实“作战图”内容。
坚持“管理与办理并重”理念
管理出成效,管理出精品。检察业务管理贯穿于检察履职的始终,最终目的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社会输出高质量的“检察产品。一方面通过积极转变过去重办案轻管理的理念,做到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科学管理。另一方面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检察官业绩考评等管理制度,切合具体办案实际,既尊重基本办案规律,又助力提升办案质效,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和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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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维耀
监制:陈玲萍
撰稿:陈文娟
编辑:马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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